近日,一名小區業主李某因與物業有矛盾,酒后駕車擋住小區道路。新鄉市衛東警方及時出動,李某為其“任性”舉動付出了代價。
1月10日21時許,新鄉市公安局衛東派出所1號防控區接指揮中心指令,稱新一街某小區門口有人酒后駕車,用車堵住小區門口的通道。
兩名執勤民警趕到現場后了解到,堵住小區大門的李某與小區物業因交物業費發生矛盾,李某多次用車堵住小區道路向物業公司施壓,以求事情得到解決。
小區保安對李某行為忍讓多次,這次見李某酒后來鬧事,便報了警。民警按照小區保安提供的線索找到了李某。
原來,李某將車停在小區門口后,就躲在路邊其弟弟的車里觀察動靜。面對民警對其酒后駕駛的查問,李某謊稱堵小區通道的車是其弟弟所駕駛。其弟也聲稱堵小區通道的車是他所駕駛,而且沒有喝酒。執勤民警現場調出小區內的監控。李某面對自己駕車堵路的鏡頭,啞口無言。
經鑒定,李某血液中酒精含量檢測為160mg/100ml。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第一百三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,李某的行為已構成涉嫌危險駕駛罪,民警依法將李某刑事拘留。